从大的方面来说,“孝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,从一般意义上说,“孝”是指社会要求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,包括尊敬、关爱、养老送终等等。因为父亲的去世,使我思考了“孝”的问题。
父亲正月十四意外摔去,正月十六情况恶化,分管副局长到医院探望,当时他对我说:“单位里的事情暂时不要操心,安排好就行,在医院多陪陪父亲,不然会后悔的。”是啊,平时父亲身体好,自己工作又忙,更主要的还是自己缺少用心,所以在家陪父母亲的时间真的很少。这突来的意外,让我一时难以接受而感到很痛心。但现在的痛心已经不能弥补了,父亲一直昏迷不醒,根本享受不了我们做子女的孝心了,我真的很后悔,就算我现在天天陪在身边,可又有多少现实意义呢?
要对父母尽孝,要报答父母的爱,关键是父母亲健在的时候要多陪陪父母,让父母亲为你少操心,少担心。对待父母不仅仅是物质供养,关键还在于要有对父母的“敬”和“爱”,而且这种感情要发自内心,没有这种发自内心的敬和爱,就根本谈不上对父母孝敬。试想,父母既有养育之恩,更有数十年如一日的教诲,为人子女者,能不义无反顾予以回馈么?尤其当父母处于垂老之年、贫病交迫之际,不尽子女的孝道,能说得过去么?
我曾跟人作了一个比喻,以最有孝心的子女,来比较于父母亲对我们子女的关心,充其量也只有父母亲的百分之五十。因为子女毕竟上有老,下有小,还有工作等等,肯定会分散一定的精力,所以,我们子女对父母是永远感恩不尽的。当然,在身边的不一定孝顺.在外边的也不一定不孝顺.孝敬父母的方法很多,方式不同,应人而易。只是不管在哪里,都要记得常回家看看,陪陪父母,让他们晚年过的安乐,养好身体,那就是对父母最好的回报。
再说到“守孝”,各个地方因风俗习惯的不同,而有着大同小异的各种规矩。其实我觉得,如果父母健在的时候不孝顺,这种人是根本没资格来守孝的,因为这种人的守孝并没有真正的孝心,而是做做样子给别人看看的。所以“孝”讲的是真心诚意,守孝不在形式,而在于用心。
“孝”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,孝顺应该也是和谐社会、和谐家庭的重要内容,社会在发展,文化在发展,孝的内容也应该有新的内涵。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位,是社会和谐的基础,如果每个家庭都能做到敬老爱老助老,那么,我们也就实现了社会的全面进步。